泸州市高新园区管委会
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项目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泸州市城北新区
4.建设单位:泸州市高新园区管委会
5.工程内容:建设内容为医药基础研究平台、药物研发平台、转化医学研究平台等,建筑面积约3.5万m2。
6.工程投资:15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泸州市高新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3-5013-8583
地 址:泸州市城北新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248号
联 系 人:沈 工
联系电话:152-0820-7208
传 真:(028)85403893
电子邮件:meizl@163.com
地 址:四川大学(西区)机电楼212室 61006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工作程序为:环评委托→环保局出具环评执行标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①调查工程周围地区环境概况,监测评价当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公众参与意见;②分析工程污染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各时段、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③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降低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④作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对工程项目的看法;
2、目前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成本工程的建设;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带来的最大不利表现在哪些方面;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2014年5月2日,共1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