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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第二次)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5  来源:   点击:

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第二次)

由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负责编制的《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概况、环境影响分析、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泸州市城北新区

建设单位:泸州市高新园区管委会

总投资:15000万元

(二)项目简介

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项目位于泸州市城北新区,拟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建设内容为医药基础研究平台、药物研发平台、转化医学研究平台等,建筑面积约3.5万m2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第三十一条“科技服务业”第十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因此,本项目属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拟建项目用地为泸州市规划的城北新区规划区域,属于泸州医学院城北小区二期工程组成之一,其选址和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示了该项目选址意见的文件《关于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科技大楼的选址意见》同意其选址。

因此,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项目满足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期的,并且受人为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因此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间对医院内部及周围居民区的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①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发电机燃烧废气、实验室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等;②废水: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医药实验废水,其中医疗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③噪声:包括中央空调冷却塔风机和水泵运行噪声、发电机噪声、车辆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③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固废包括医疗实验废物和污泥、栅渣及废活性炭,一般固废包括食物残渣、生活垃圾和包装材料。

针对本项目的产、排污情况,提出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具体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时段

类别

治理措施

施工期

施工废水、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管理,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尘土;

禁止夜间施工;

废水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

妥善处理废土。

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监理。

营运期

废气治理

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场废气集中抽风通过竖向井至楼顶排放,地面停车场废气主要靠空气稀释,自行散发

发电机燃烧废气

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门诊楼内置烟道楼顶排放

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废气采取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甚微

污水站恶臭

经活性炭吸附除臭紫外光消毒后排放,在污水站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

食堂油烟

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油烟通过专用烟道从高空排放

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二级生物氧化—接触消毒”处理工艺,符合《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和《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要求,医院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然后进入城市污水厂,经处理后排入长江。

噪声治理

(1)建筑隔声:以上噪声源设备,均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并在建筑内前面采取吸声、隔声材料(墙面吸声材料、隔声门、隔声窗等)。

(2)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以上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进出口管采柔性连接,设备设置减振器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

医疗实验固废

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污泥、栅渣及废活性炭

委托泸州市环卫部门集中清掏消毒后送垃圾填埋场特种垃圾处置区高温蒸汽灭菌处置

生活垃圾和包装材料

泸州市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地下水影响防治措施

(1)要求实验室地面全部混凝土浇注,并全厂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项目医疗废物暂存站、污水处理站地面作防腐、防渗漏处理。

(3)在地面防渗施工过程应做好施工纪录,或者请施工监理公司做监督,必要时可请环境主管验收部门对防渗设施提前检查。

厂区绿化

做好厂区绿化,绿化率30%

风险防范

设立应急预案、组织日常培训;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设置警示标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泸州市现代医药研发中心(科技大楼)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符合清洁生产发展要求。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拟建厂址符合区域规划。废气进行了消毒、处理,实现了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环境风险影响较小。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泸州市高新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350138583

地 址:泸州市城北新区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248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5208207208

传 真:(028)85403893

电子邮件:meizl@163.com

地 址:四川大学(西区)机电楼217室 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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