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学校有关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7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有利于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4、坚持考评教师常态教学质量和全面教学质量的原则。
二、考评对象
本学年度各院系所有教师。
三、考评组织
请各二级院系组织实施同行专家评价工作。各院系要成立教学质量同行专家评价组,对本院系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包括课前准备、课堂讲授、课后辅导、命题阅卷、教学改革、教学研究、质量工程建设、自我评价与反思等,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测,充分发挥二级院系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指导、监督、评价作用。
四、考评工作
请各院系在12月8日以前,完成本院系所有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并将本院系考评的总结和成绩以OA系统报送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程涛处。经过统计、整理、分析,并上报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进行数据的综合处理和利用。
学校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