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下设的处级机构,主要负责学校本专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教学评价和教师发展工作。设主任1名,全面负责部门工作。下设综合科、评估科和教师发展科·非学历教育管理科三个科室。
工作理念:服务教学、追求卓越
工作要求:敬业、协作、学习、创新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办学理念及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教育评价和教师发展规划与工作制度,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权威评估机构对学校进行的本科教学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
三、负责对学校教育计划、教育过程、教育结果进行评价,组织开展专业评估、院系教学工作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质量评价、课程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实践(实训)教学基地评估、人才培养质量及学生学习满意度评价等校内专项评估工作。
四、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员工作,组织开展督教、督学、督管、督改等工作,指导二级院系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五、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收集各种教学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反馈、督促改进。
六、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专家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学生评价与教师自评工作。
七、负责建立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及校内数据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负责撰写并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八、负责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负责各发展阶段教师教学观念更新、教育技术培训、教学技能提升;组织教师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短期进修学习,组织开展教职工雅思培训等。
九、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咨询,为教师提供符合个体需求的教学咨询服务,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
十、负责提供教学服务,搜集和积累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为广大教师建立有效的共享机制,为教师提供高水平的教学服务。
十一、负责教师教学学术研讨,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学术研讨交流和分享成功经验。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校内教学技能竞赛,组织遴选教师参加校外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进行赛前培训。
十三、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接受上级语委办的工作指导和安排,负责组织学校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组织开展普通话的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定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十五、对各办学部门举办的非学历教育进行立项审批;
十六、对非学历教育的招生简介、广告宣传等进行审核;对非学历教育合同事务进行管理;
十七、对非学教育办学进行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等。
十八、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