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经营性门面招租公告
为加强学校门面经营秩序和日常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根据《泸州医学院经营性房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现将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护理学院学生公寓生活服务区门面5间,按照相关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门面基本情况:
门面房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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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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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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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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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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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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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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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护理学院23公寓左侧生活服务区。
(水电已接通,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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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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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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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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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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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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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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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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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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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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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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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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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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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范围:
(一)许可经营项目:副食、文化体育用品、美容美发、复印打字、话吧、书店等。
(二)不许可经营项目:①经销三无产品;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产品;③餐饮(含凉菜、烧烤等);④歌厅、舞厅、游戏厅、酒吧、按摩店等娱乐性经营场所;⑤所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项目。
三、租赁期限:
两年为一个租赁期,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按10个月计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6日—8日。
上午9:00-12:00 ;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物管中心(第二行政办公区,1号楼底楼),联系人:秦老师 邓老师(电话:3162518)
(三)资料费:200元人民币(资料费不退还)。
五、招投标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标采以公开报名议标方式招租,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高价确定中标候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租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已通过2011年度工商年检)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经营计划方案。
2、有相应的门面经营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业资格。
3、参加投标的个人身体健康,参加投标的单位具有卫生、检疫等相关部门卫生许可等证书。
4、所有竞租人需为20周岁以上、70岁以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内未承租门面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相关要求
1、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自觉向有关部门缴纳各种税费。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外转租。
3、承租方自行办理房屋网络、电视、电话等开户手续。在开户及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水、电、网络、电视、电话等费用皆由承租方承担。
4、讲卫生,经常保持营业场所及门面前坪的清洁;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卫生等责任事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承租方负责。
5、投标者必须在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全部条件下自行投标报价。
6、本次招租,竞标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六、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招标的严肃性,参与投标者须在递交标书时向招租方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评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中标单位(个人)的投标保证金交学院计划财务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由招租方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七、投标和开标的相关安排
(一)投标时间:2012年6月11日下午3点。
(二)投标地点: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第二办公区团委会议室。
(三)逾期未投标或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2012年6月11日下午4点。
(五)开标地点: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第二办公区团委会议室。
泸州医学院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