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31日,以准考证上的批次时间为准。特别提醒:每位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考试批次、时间、地点,妥善保管准考证,如有丢失请自行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考试地点:城北校区荟文楼一机房、二机房、三机房、401机房、402机房、501及502机房。忠山校区图书馆三楼机房及粒香苑五楼机房。请考生务必提前出发,预留出足够时间,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两个证件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移动电话、无线通讯器、移动存储设备以及手表等一律不允许携带入场,一旦发现不论是否开机均立即驱逐出考场,按考试违纪进行处分。
5.考生应于参考批次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签到后有序入场。迟到考生按要求,不能进场考试。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疑问(涉及考试内容除外)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由监考老师判断原因后进行处理。
7.考生无论在考试前还是考试后都应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便顺利参加考试和考试后查询成绩。
8.考生应诚信应考,对使用手机、无线通讯器以及手表等工具进行考场内外勾结作弊、集体大规模作弊、代考作弊等恶劣作弊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考生不论在参加考试前或考试离场后都不得在机房周围喧哗;违反上述规定者,未进行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已考试完毕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10.考生不要听信来自任何个人和网络的试题答案出售信息,做到诚信应考。
11.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一律听从监考老师指挥,不按指挥行事造成不良后果者,考生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