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14:30开始)入场,上午9:00后、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没有以上证件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一经发现,均以作弊论处。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须将试题册封底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者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