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泸州医学院道路交通情况,特就加强两校区交通秩序通告如下:
一、忠山校区
1、学院大门—图书馆—中医院—附属医院路段未划停车位的地方,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按违法停车处理。
2、学院大门、中医院交通点上午8:30前,18:00以后允许出租车出入;其它上班时间未经允许禁止出入。
二、城北校区
1、本院车辆在进出东大门、北大门时应主动出示“泸州医学院车辆进出牌”。
2、非本院车辆,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校园或借道通行。
3、对在院内经营商家、河边村民的车辆,必须在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否则禁止通行(2011年5月10日后未办通行证的一律禁止通行)。
三、基建、施工、货运车辆,必须凭基建部门、使用部门制作的通行证,否则禁止通行。
四、来院公务车辆,应接受保卫人员的询问,换发校园通行卡后通行。
五、所有机动车辆在进出校门时都要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
六、行人应走人行横道线或靠右行走,进出大门遵守交通秩序。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保卫处。
保卫处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