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是学校历史的真实记录,见证着学校的沧桑巨变。为丰富我校校史文化和馆藏资源,弘扬泸医精神,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征集档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建校以来档案馆缺失的档案资料及实物档案。
(二)承载忠山地理文化、历史史事,古建筑变迁的档案资料或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学校领导、知名学者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出版物、工作日记等。
(二)国家级、省部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讲话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三)师生和校友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通知、会议文件)、实物(奖品、纪念品、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和照片等声像资料。
(四)学校各个时期的印章、校徽、纪念章、票证、个人证书(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录取通知书)。
(五)反映各个时期教学工作状态的教案、教具、照片、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等。
(六)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筑及环境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七)个人撰写的有价值的关于学校历史变迁或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回忆性文章。
(八)历届学生毕业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各类重大活动的影像资料。
(九)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及管理成果的著作、论文、作品、照片、音像、奖品、实物等。
(十)其它以上未列及的能够典型反映学校历史文化、办学成就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直接捐赠:捐赠者将捐赠资料及实物直接送至学校档案馆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接受邮寄:若捐赠者在外地,可将捐赠物邮寄至学校档案馆,档案馆收到后即复收悉信函。
四、说 明
(一)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档案馆将依法予以保护。
(二)捐赠确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及实物档案者,将获赠精美纪念品并载入《捐赠名录》,特别珍贵的档案同时颁发捐赠证书。
(三)泸州地区的离退休老同志或校友如行动不便,档案馆人员可上门接洽。
五、捐赠地址及联系方式
捐赠地址:泸州医学院忠山校区图书馆五楼档案馆
邮 编:646000
联系电话:0830—3161036、3161730 ; 手机:13982469275
电子邮箱:530507796@qq.com
泸州医学院档案馆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