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泸州医学院纪检监察系统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三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院纪检监察队伍中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学校纪委决定结合纪检监察系统 “三项建设”活动,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紧紧围绕如何按照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这一主题来进行,主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学习十八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适应新要求。
(二)面对泸州医学院改革发展的新任务,纪检监察机构如何履职尽责。
(三)面对“四大危险”、“四种考验”的新挑战,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创新发展。
(四)面对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如何主动作为。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理论探讨、调研报告、散文、诗歌、随笔均可;
(二)作品必须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风朴实,语言精练,富有新意,不尚空谈;提倡写短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诗歌不超过30行);
(三)稿件必须内容真实,为作者原创,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征文涉及有关的名誉权、著作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学校纪委委员、三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干部每人至少交一篇征文,其他人员也可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五)征文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截稿日期为:2012年12月25日。
三、报送和评选
(一)报送作品必须同时提交纸质稿件和电子文档,纸质稿件请注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征文字样,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
(二)纸质稿件报送地址:城北校区第二办公区纪委办公室;电子文档报送地址: OA 纪委办公室 汪霞;
(三)泸州医学院“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征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在2013年党建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中共泸州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12月6日
主题词:十八大精神 主题征文 通知
报:省教育纪工委 、泸州市纪委。
送:校领导、党委常委。
发:各部门(单位),三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