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统一安排部署,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七督查组分别于2011年12月30日和2012年1月12日对我院201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
2011年12月30日下午,督查组组长张华一行3人应邀参加了我院2011年度院级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会;2012年1月12日下午,张华组长率督查组一行4人在泸州市水务局听取了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碧国代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所作的工作汇报,详细查阅了工作资料并对责任制落实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院过去一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取得的成效,认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对“一岗双责”规定落实到位,对《廉政准则》学习贯彻到位,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到位;制度建设有特色,监督检查有力度,促进发展有成效。希望我院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惩防体系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会精神,继续深化认识,在党风廉政“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基础上,切实抓好党风廉政“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深化责任制,创新责任制,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