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日前,学校党委印发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要按照中央“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实现基层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现100%的党支部达到“先进”和“一般”的标准;实现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明显壮大,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明显提高。
《实施意见》指出,整个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调查研究、深入实施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在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中旬),要自上而下、层层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认真搞好思想发动,让每个党支部都自觉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积极参与进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动活动开展。在调查研究阶段(2012年3月中下旬),要全面启动“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调查摸底、年度考核、群众评议、支部自评情况,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建立先进、一般、后进党组织台账,明确先进党组织上水平、一般党组织上台阶、后进党组织换新貌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在深入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各级党组织要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形式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的能力;帮助先进党支部梳理有效做法,总结工作经验,引导后进党支部剖析自身问题,查找症结原因。在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创造和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务实管用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学校要按照随机抽查、阶段检查和年终评估相结合,基层党组织自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相印证的办法,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按照《实施意见》安排,我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实施“三联”工程,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综合素质,大力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总结表彰,构建长效机制为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与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督导组,切实加强对我校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督促指导;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将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支部,让每个支部都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参与进来;要建立联系点制度,通过“三联工程”联系点制度,倾听师生的意见建议,解决一批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师生员工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强化考核评价,以学校绩效分配制度改革为契机,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形成抓基层党建的动力机制,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深化提升创先争优活动,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