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4月4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六)全校师生共放假3天,4月7日(星期天)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行课。
(二)各单位(部门)根据放假通知,对应调整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相关安排,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好放假期间防火、防盗、防破坏及防自然灾害等工作,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平安。
(二)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总体要求,认真安排放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并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值班安排通过OA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联系人:马梁0830—2705763、董颋婷0830—2581281)。
(三)各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并妥善处置(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德诚楼510室,电话:0830—3161222)。学校将按要求对全校值班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值班工作的单位(部门)及个人予以通报。
(四)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廉洁过节;倡导文明祭扫,禁止在校区焚烧纸钱。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