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及党政工作总体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2023学年度寒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统一放假及集中开学安排
统一放假时间:1月14日-2月23日,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安全有序离校,前期已请假离校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集中开学时间:2月24日,学生返校报到,教职员工到岗上班。
(二)党政人员、院系管理人员在统一放假期间按工作惯例执行排班轮休,值班人员到岗上班,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三)科研院所须确保全校科研工作正常运行,寒假期间采取轮休排班进行安排。
(四)在各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的临床教师的假期由各直属附属医院安排;资产经营总公司所属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提前做好值班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于1月11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值班安排通过OA报党政办、保卫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科学处置。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运行,设在党政办公室(德诚楼510室,电话:0830-3161222)。
(二)寒假期间,全校师生员工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聚集性活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多病同防,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流感疫苗等;避免前往疫情高流行地区探亲、旅游;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和抗原检测。
(三)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前及开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整改;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及防灾减灾等工作,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医院卫校等学生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的身心关怀和管理服务工作。国际教育学院坚持留学生工作“日报告”制度。
(五)教务处要做好提前返乡学生的考试安排;加强实习基地管理,各基地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相关管理要求。
(六)基建后勤处要做好假期食堂供应、水电气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校医院正常运行;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基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各建设项目平稳推进。
(七)保卫处要做好假期中两校区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
(八)工会要做好学校第二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
(九)各单位(部门)在假期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思考谋划好2023年度工作举措。
(十)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廉洁过节。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