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及党政工作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0-2021学年度年寒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放假时间:1月15日—31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分批错峰离校
开学时间:3月6日—7日返校,3月8日正式行课。
(二)教师放假及上班时间
放假时间:2月8日
上班时间:3月4日
(三)党政人员、院系管理人员轮休安排
2月8日-3月3日,党政各职能部门按惯例排班轮休,各院系党政负责人或负责办公室工作的科室人员排班轮休,排班人员须到岗照常上班,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3月4日,全体人员到岗上班。
(四)科研院所须确保全校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寒假期间采取轮休排班进行安排。
(五)在各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的临床教师的假期由各直属附属医院安排;资产经营总公司所属人员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总体安排,落实好假期值班工作,并于2月3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本单位(部门)的值班安排通过OA报党政办及保卫处。
2.各单位(部门)在假期中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西南医大疫防〔2021〕1号)要求,持续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全校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开泸州,严禁以任何理由前往国家更新的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泸州的,须按照干部和职工管理权限规定,做好报批和备案工作。
(2)按照《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1月28日至3月8日所有跨省返乡师生员工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请放假需跨省份返乡师生员工按照要求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学生集中检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中高风险地区学生不离校,确需离校的学生须按学生工作部(处)规定签订《学生执意离校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开学需跨省份返校师生员工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要精准掌握教职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状态;坚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所属师生员工每日体温监测工作;留校学生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按疫情防控方案处置并报告防控办。
(4)在各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管理要求和疫情防控要求。
(5)请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及相应管理要求,及时报防控办审核备案后发布。
3.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整改隐患问题;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及防自然灾害等工作,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严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卫处要加强假期中两校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基建后勤处要加强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建设项目平稳推进。
4.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单位(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身心关心工作。基建后勤处要做好留校学生的食堂供应、水电气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和校医院正常运行工作,加大对食堂、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后勤保障到位。
5.教务处要根据疫情情况做好开学后的线上教学准备。
6.根据疫情变化以及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事项如发生变化,请各单位(部门)及时根据学校最新通知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7.节日期间,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廉洁过节。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