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杯下单平台安全管理办法
(2020年机构改革前,尚未修订,涉及机构改革后的部门对口职责参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教学、科研和生产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加强管理, 确保校园平安,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统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党委书记、校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系统建设、监督指导、推进落实,对学校安 全管理工作负有监管领导责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理念,根据工作分工,对 职责范围内(包括分管单位、部门和联系院系)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各单位和个人业绩、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实行 “一票否决”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树立“责任重于泰山”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 学生及教职工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欧洲杯下单平台安全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廖 斌、何延政
副组长:刘广益(常务) 刘 毅 邬丽莎 彭 钢
成 员:林 普 代天祥 冯天明 陶瑞宇 刘圣斌张碧国 张立新 陈先红 刘文胜 尹思源 范贤明龙汉安 张春来 龚 虹 尹德辉 何 学 张西琳王和林 石 惠 王 钦 谢大蓉 何 涛 杜一华杨思进 聂敏海 任德莲 鞠 梅 赵成文 叶 云田 耘 贾 红 王定宣 李达龙 罗 刚 王晓斌
舒 健 陶华林 胥方元 刘文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长办公室主 任:代天祥
副主任:陶瑞宇 张碧国 张立新 尹思源 龙汉安张春来 龚 虹 尹德辉 何 学
成 员:陈 敏 谢明雄 刘 莹 董颋婷 杜芸莹姚远琨 冯胜梅 夏纪毅 史书龙
安全工作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制度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二)负责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安排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决定涉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负责建立学校安全安全事故预测、预防和预警机制, 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种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五)负责建立完善安全工作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研究提出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相关人员、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意见。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实施、协调和落实安全工作领导组决定的事项。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全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全校安全管理工作部署;(2)组织全校安全管理工作检查;(3)协调召开全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4)组织落实全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加强对全校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督办等。
领导组下设十一个专项工作组:
1.治安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刘广益
副组长:张立新
成 员:张碧国 张春来 尹德辉 范贤明 田 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武装·保卫部(处)
主 任:张立新 副主任:杜 杰
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全校治安交通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
(1) 建立健全学校治安交通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治安交通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治安交通安全工作;(4)对接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协调解决治安交通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治安交通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2. 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刘广益
副组长:张立新
成 员:林 普 代天祥 冯天明 刘圣斌 陶瑞宇张碧国 陈先红 刘文胜 王和林 尹思源 龙汉安
范贤明 何 学 张春来 余建平 李永平 张西琳尹德辉 王 钦 谢大蓉 石 惠 何 涛 杜一华杨思进 聂敏海 鞠 梅 任德莲 赵成文 田 耘叶 云 贾 红 李达龙 王定宣 王晓斌 陶华林胥方元 舒 健 罗 刚 刘文君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武装·保卫部(处)
主 任:张立新
副主任:杜 杰
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消防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
(5)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3. 科研实验室与生物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何延政
副组长:龙汉安
成员:龙汉安 尹思源 何学 张春来 张立新 何涛 杜一华 杨思进 聂敏海 叶云 贾红
王晓斌 陶华林 舒健 吴剑波 傅俊江 杨艳 万海粟 陈问碧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科技处。
主 任:龙汉安
副主任:何 学
办公室负责对全校科研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工作进行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学校科研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科研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科研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科研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科研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4. 教学实验室与实训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邬丽莎
副组长:尹思源
成 员:何 学 龙汉安 尹思源 张春来 张立新何 涛 杜一华 杨思进 聂敏海 叶 云 鞠 梅贾 红 赵成文 王定宣 王晓斌 陶华林 舒 健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主 任:尹思源
副主任:何 学
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学实验室与实训安全工作进行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学校教学实验室与实训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教学实验室与实训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教学实验室与实训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教学实验室与实训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教学实验室与实训安全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5. 危险化学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彭 钢
副组长:何 学 张春来
成 员:龙汉安 尹思源 张立新 何 涛 杜一华 杨思进 聂敏海 叶 云 贾 红 王晓斌 陶华林舒 健 吴剑波 傅俊江 杨 艳 万海粟 陈文碧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 任:何 学
副主任:黎 靖 周翔宇 刘 平
办公室负责对危险化学药品和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和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危险化学药品和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危险化学药品和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危险化学药品和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危险化学药品和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6. 网络安全工作小组组 长:彭 钢
副组长:尹德辉
成 员:林 普 代天祥 冯天明 刘圣斌 陶瑞宇 张碧国、张立新 王和林 何 学 杜一华 杨思进 聂敏海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主 任:尹德辉
副主任:陶瑞宇
办公室负责对全校网络安全工作进行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网络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网络安全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7. 网络信息安全与舆情监控工作小组
组 长:刘 毅
副组长:陶瑞宇
成 员:林 普 代天祥 冯天明 刘圣斌 陶瑞宇张碧国 张立新 王和林 石 惠 何 涛 杜一华杨思进 聂敏海 鞠 梅 任德莲 赵成文 田 耘叶 云 贾 红 李达龙 王定宣 罗 刚 王晓斌
陶华林 胥方元 舒 健 刘文君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宣传部
主 任:陶瑞宇
副主任:尹德辉
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全校网络信息安全与舆情监控工作进行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与舆情监控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与舆情监控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网络信息安全与舆情监控工作;(4)协调解决网络信息安全与舆情监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网络信息安全与舆情监控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8. 食品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彭 钢副组长:张春来
成 员:陈家良 张碧国 张立新 尹思源 石 惠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
主 任:张春来
副主任:陈家良
办公室负责对全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食品的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食品安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9. 基建与防自然灾害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彭 钢
副组长:龚 虹 张春来
成 员:林 普 代天祥 刘圣斌 何 学 余建平 张立新 尹德辉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基建处
主 任:龚 虹
副主任:屈 进 刘 平
办公室负责全校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及防自然灾害安全工作的归口监督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学校基建及防自然灾害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基建及防自然灾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基建及防自然灾害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基建及防自然灾害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基建及防自然灾害安全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10. 传染病(艾滋病)防控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彭 钢
副组长:张春来
成 员:林 普 代天祥 冯天明 陶瑞宇 刘圣斌 张碧国 张立新 陈先红
刘文胜 尹思源 范贤明 龙汉安 龚 虹 尹德辉 何 学 张西琳
王和林 王 钦 谢大蓉 石 惠 何 涛 杜一华 杨思进 聂敏海
任德莲 鞠 梅 赵成文 叶 云 田 耘 贾 红王定宣 李达龙
罗 刚 王晓斌 舒 健陶华林 胥方元 刘文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
主 任:张春来
副主任:张碧国、尹思源、范贤明
办公室负责对全校传染病(艾滋病)防控安全工作进行归口监督和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有关传染病(艾滋病)防控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传染病(艾滋病)防控规划及预案措施;(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的传染病(艾滋病)防控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传染病(艾滋病)防控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传染病(艾滋病)防控安全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负责传染病(艾滋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6)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11. 学生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刘广益
副组长:张碧国
成 员:林 普 代天祥 冯天明 张立新 尹思源范贤明 张春来
张西琳 石 惠 何 涛杜一华 杨思进 聂敏海 任德莲 鞠 梅
赵成文 叶 云 田 耘 贾 红 王定宣李达龙 罗 刚 王晓斌
舒 健 陶华林 胥方元 刘文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处)
主 任:张碧国
副主任:尹思源 范贤明 张西琳 张立新
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学生安全工作进行归口监督和管理。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2)研究制定有关学生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及预案举措;(3)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校的学生安全工作;(4)协调解决学生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学生安全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5)督察落实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
第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切实结合学校实际, 根据其中的动态变化和新形势、新常态下的需要,及时修订调整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不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内部(含下属和挂靠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落实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职责。
(二)教学科研单位(含业务部门和直属单位):各单位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组织领 导和监督管理;组长由本单位正职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院、系、中心等负责人及 安全责任人等组成。
第八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学校每年年初与各二级单位签订当年安全工作责任书,各二级单位应与其下属单位、挂靠 单位、业务委托单位以及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 分解压实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四章 管理内容
第九条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健全全校内日常业务活动管理、校舍管理、消防管理、楼道管理、实验室和实训场地管理、食品卫生及疾病防控等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第十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力量,明确工作重点, 定期(不定期)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检查(观察),及时整改隐患,落实监控措施,相关情况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领导及学校。
第十一条 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完善对易发和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的防控措施,切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完善校园防护设施,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同时加强校园巡逻(巡查)。
(二)对校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可能存在的问题的 地方进行科学规范的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监控到位,重点是教学楼楼道、道路交通和消防设施等。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安排专职卫生工作人员认真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疾病防控等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值班巡查、清洁卫生、文体活 动、请假销假、火灾防范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并认真 执行。
(五)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时应当在校内或专门场所进行,应有安全保障措施并按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报备。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活动,应当符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六)掌握校园及周边可能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情况, 落实责任,明确方法,进行持续观察和有效监控,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防范准备。
(七)不得将校内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可能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内场地自行(或出租)作为停放校外机动车辆的场所。
(八)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由专业人员从事的活动, 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生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九)健全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操作要求,完善防护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购买、保管和使用环节的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必须停止使用或更换。
第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依法进行各项教学、科研和服务等活动,完善相应手续,强化日常管理,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 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十三条 各单位、各部门不断完善和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日常条件准备工作和演练培训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险情,现场教师有权利、有义务帮助学生迅速脱离险情。
第十四条 各单位、各部门不得聘用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人员。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的危险行为应及时告诫、制止; 遇到险情时,应当及时报告、救助。
第十五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规定作息时间。发现学生身体(心理)异常、非正常离校(缺席)时,必须及时通知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第十六条 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保证必要的教学时间;定期开展主题安全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型安全演练; 加强教职工特别是重要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
第十七条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学校要把保护和挽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抢救受伤人员。要按照在造成事故原因中当事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督促落实相应赔偿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学校和社会 稳定。
第十八条 学校在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危险迫近时,要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动员全部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报告情况。
第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迟报、谎报,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其他单位(或部门) 报告。
第六章 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学校可对在学校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 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处罚);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加重处分。
第二十二条 对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