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及党政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3—2024学年度暑假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统一放假及集中开学时间安排
统一放假时间:7月6日—8月22日。
集中开学时间:8月23日,教职员工到岗上班,学生返校报到。8月26日开始行课。
(二)党政人员、院系管理人员在暑假放假期间,按照工作惯例排班轮休,值班人员须到岗值班,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三)科研院所须确保全校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暑假期间采取排班轮休进行安排。
(四)在各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的临床教师假期由各直属附属医院安排;附属第四医院(附属天府医院)要加快筹建工作,确保如期开诊;资产经营总公司所属人员按照公司有关安排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做好值班安排并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按干部管理权限外出报备。各单位(部门)于7月3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本单位(部门)值班安排通过OA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到岗值班,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同时科学处置。
(二)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切实整改到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及防灾减灾等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医院卫校等学生管理服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的身心关怀和管理服务工作,收集学生假期中的思想动态。
(四)教务处要加强与实习基地联系,做好在各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五)基建后勤处要做好假期期间食堂供应、水电气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和校医院正常运行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到位;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基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各建设项目安全推进。
(六)保卫处要加强假期中各校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实施校地联动,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
(七)各单位(部门)在假期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优化2024年度下半年目标任务,完善工作举措。
(八)暑假期间,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廉洁轮休。
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运行,设在德诚楼510室,电话:0830-3161222。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