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度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及党政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2—2023学年度暑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统一放假及集中开学时间
统一放假时间:7月10日—8月24日。前期已离校的学生按照请假离校要求执行。
集中开学时间:8月25日,教职员工返校上班,学生返校报到。8月28日开始行课。
(二)党政人员、院系管理人员轮休安排
统一放假期间,党政各职能部门按惯例排班轮休,各院系管理人员排班轮休,值班人员须到岗值班,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三)科研院所须确保全校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暑假期间采取排班轮休进行安排。
(四)在各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的临床教师的假期由各直属附属医院安排;资产经营总公司所属人员按照公司的有关安排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要求以及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分类指导,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暑假期间主题教育有序有效开展。
(二)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做好值班安排并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按干部管理权限外出报备。各单位(部门)于7月5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本单位(部门)值班安排通过OA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同时科学处置。
(三)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切实整改到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及防灾减灾等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医院卫校等学生管理服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的身心关怀和管理服务工作,收集学生假期中的思想动态。
(五)教务处要加强与实习基地联系,做好在各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六)基建后勤处要做好假期期间食堂供应、水电气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和校医院正常运行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到位;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基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各建设项目安全推进。
(七)保卫处要加强假期中各校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实施校地联动,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
(八)各单位(部门)在假期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优化2023年度下半年目标任务,完善工作举措。
(九)暑假期间,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校有关要求,廉洁轮休。
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运行,设在德诚楼510室,电话:0830-3161222。
特此通知。
(联系人:党政办公室马梁0830-2705763;保卫处董颋婷0830-2581281)
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