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制定校医院工作计划、拟订学校医疗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质量,提高师生员工健康水平。
2、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校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3、负责拟订学校教职员工和入学新生健康查体方案。
4、负责拟订学校健康教育方案,对其他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5、负责校内医疗服务,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诊治工作,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对于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应当及时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6、会同教务处等部门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因病学生的请(销)假、缓(换)考、休(复)学审核管理。
7、负责学校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学生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8、负责职工准生证明、产假等学校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电话:0830-316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