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校、处、科三级责任体系,5月31日上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广益在城北校区逸夫图书馆六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教务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学院•附属中医院、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卫校、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10个责任制深化试点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试点单位(部门)分别就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了交流和探讨。
刘广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作了讲话,他要求各试点单位(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做好思想发动。他强调,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制定简洁明了、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签订责任书落实职能科室、教研室、研究室责任,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追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问题突出、群众评价低的部门(科室)或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碧国在会上就深化责任制试点工作情况作了通报。